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,深入贯彻落实“九不准”要求,切实规范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行为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
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,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、便民利民的原则,杜绝以权谋私、强制消费等不正之风,确保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环节合规有序。
二、具体实施措施
- 明确销售范围:仅限于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个人卫生用品,如口罩、消毒湿巾、一次性手套等,严禁销售无关商品。
- 规范定价机制:所有商品明码标价,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,并定期接受监督审查。
- 强化人员管理:销售人员需接受行风培训,签订廉洁承诺书,严禁搭售、强卖行为。
- 完善监督机制:设立投诉渠道,定期公示销售明细,接受患者及社会监督。
三、保障机制
成立专项工作组,每月开展自查自纠,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,并与绩效考核挂钩。通过常态化教育,增强全员廉洁意识,确保“九不准”落到实处。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旨在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环境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